附件 6 郑州市建设劳务实名制管理银行服务标准及流程
一、专用账户开设银行资格。项目开工前,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的规定,在郑州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。开户银行应是已与“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”实际数据对接的银行(网点)。
二、专户开设数量。原则上一家企业只在郑州市开设一个专户。不得强制要求一个项目开设一个,企业另有需求多开的,按需求开设。
三、签订三方监管协议。开设专户时,银行、建设单位、总承包单位应就专用账户使用和监督签订三方监管协议,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,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。
四、实行银行代发服务承诺。银行应就农民工个人账号开设和银行工资代发提供以下承诺:不得强制要求已有本行一类卡的持卡人在本行(网点)重复开卡和更改卡类别;不得拒绝向其他行银行卡发放工资;提供一定规模以上人数的上门开卡服务;提供一定次数(金额)的跨行、异地和异地跨行免费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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