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评分标准
一、基本规定
(一)智慧工地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人员管理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、物料管理、环境与能耗管理、视频监控管理、进度管理、质量管理、安全管理、集成管理9类指标。每类指标的评价应包括基础项、评分项和加分项。
(二)智慧工地评价应对各类指标的信息管理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进行评价。
(三)基础项为智慧工地建设基本要求,应全部满足;评分项应根据各类指标的应用评定;加分项应根据各类指标的拓展应用及科技创新评定。
(四)评价指标体系9类指标评分项总分均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应为10分。9类指标各自的得分 Q1、Q2、Q3、Q4、Q5、Q6、Q7、Q8、Q9,应按参评项目该类指标的评分项与加分项之和的实际得分值除以110分再乘以100分计算。
(五)智慧工地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,其中评价指标体系9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~w9按表1.0.1取值。
ΣQ=w1Q1+w2Q2+w3Q3+w4Q4+w5Q5+w6Q6+w7Q7+w8Q8+w9Q9(1.0.1)
表 1.0.1 智慧工地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
(六)智慧工地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。
(七)智慧工地分为一星、二星、三星3个等级。3个等级的智慧工地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基础项的要求。当智慧工地评价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、70分、80分时,智慧工地等级分别为一星、二星、三星。
二、人员管理评价
(一)人员管理评价项应包括基础信息管理、考勤管理、教育培训管理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2.0.1。
表 2.0.1 人员管理评价分值表
三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评价
(一)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评价项应包括基础信息管理、运行状态信息管理、维修保养信息管理、监控设备功能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 3.0.1。
表 3.0.1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评价分值表
四、物料管理评价
(一)物料管理评价项应包括管理对象、出入库管理、使用管理、库存管理、跟踪管理、退场管理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4.0.1。
表 4.0.1 物料管理评价分值表
五、环境与能耗管理评价
(一)环境与能耗管理评价项应包括环境管理、能耗管理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 5.0.1。
表 5.0.1 环境与能耗管理评价分值表
六、视频监控管理评价
(一)视频监控管理评价项应包括监控区域、监控内容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6.0.2。
表 6.0.1 视频监控管理评价分值表
七、进度管理评价
(一)进度管理评价项应包括计划制定、过程跟踪、过程纠偏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7.0.1。
表 7.0.1 进度管理评价分值表
八、质量管理评价
(一)质量管理评价项应包括施工方案管理、技术交底管理、过程质量控制管理、质量验收管理、质量评价管理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8.0.1。
表 8.0.1 质量管理评价分值表
九、安全管理评价
(一)安全管理评价项应包括专项方案管理、技术交底管理、安全巡检管理、安全监控(测)管理、安全资料管理、系统功能、数据采集、数据传输、数据存储、数据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100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9.0.1。
表 9.0.1 安全管理评价分值表
十、集成管理评价
(一)集成管理评价项应包括数据标准、数据接口、数据安全、数据传输、数据集成、平台架构、数据接入、平台功能、平台集成内容、平台应用、实施效果、拓展应用与科技创新等。
(二)评分项总分值应为 100 分,加分项总分值应为10 分。评价类、评价项、评价内容及分值组成见表 10.0.1。
表 10.0.1 集成管理评价分值表
智慧工地评价汇总表
智慧工地评价应按表A.0.1的规定填写。
A.0.1 智慧工地评价汇总表
部分内容由用户投稿或者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底部邮箱进行删除!非常感谢您的支持!